《南陵县中心城区CZ-3-03-17地块详细规划(修编)》公示
南陵县中心城区CZ-3-03-17地块位于夫子岭路、涌珠泉路、上港路和西山路围合区域,用地规模7.4758公顷,东至涌珠泉路,南至夫子岭路,西至上港路,北至西山路(具体范围以用地布局规划图为准)。
因提升闲置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以及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等实际工作需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南陵县中心城区CZ-3-03-17地块详细规划》(修编)方案,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信方式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综合分析各方意见和建议后依法报批。
一、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2月18日。
二、意见和建议反馈途径
有效反馈意见须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反馈途径如下: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5020室,邮编:241300;
2.前往上述地址反馈(工作日内上班时间);
3.将注名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的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657294494@qq.com。
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及时举行听证。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间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同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咨询电话:0553-6826358,联系人: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