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司法所:多举措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21 11:24信息来源: 南陵县弋江镇阅读次数: 字体:【  

开展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南陵县弋江司法所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截止2024年7月底,共培养法律明白人566名,其中妇女124人、村(社区)两委133人。

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弋江镇分管领导为组长、司法所所长和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弋江司法所,由所长任组长,司法所工人员及各村(社区)综治专干(司法协理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法律明白人的遴选、核查、培训和任用工作。

动员部署。通过镇村法治服务群进行宣传,推送上级有关通知文件精神;组织专项召开动员部署会,学习文件,解读政策,培训业务,着重讲解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定义、工作原则、培养目标、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时限要求等。

组织遴选。各村(社区)召开“两委”会议进行落实,决定优先“两委”、妇联执委、儿童主任、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退役军人、中共党员、“五老”人员以及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遴选乡村“法律明白人”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发动各村(居)民小组按照村民自荐居民集体或者“两委”推荐方式,在不低于年度培养计划的基础上,结合镇村培养计划统筹考虑,择优推荐,务必做到所有村(居)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审核认定。汇总“法律明白人”初选对象并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后,将申报表和花名册报送至司法所进行初审核实,镇政府同意后,按照规定,司法所将组织任前培训、上岗考核等程序,最终确定本镇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将有关材料表格上报县局法宣办;被县正式确定为乡村“法律明白人”的,由县司法局颁发证书和徽章,并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在所在村(社区)公共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布。

培养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为乡村发展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巩固推进法治乡村法治政府建设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