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许镇镇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15:02信息来源: 南陵县许镇镇阅读次数:编辑:李广涛 字体:【  

各村(居):

现将《许镇镇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核认定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331

 

 

许镇镇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核认定

暂行办法

 

为切实规范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人员的认定工作,根据《芜湖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芜湖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操作规程》及《南陵县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及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规定,特拟定许镇镇关于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核认定暂行办法。

一、遵循原则

低保和特困类主要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统筹兼顾;公开、公平、公正。

临时救助要做到应救尽救、适度救助(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公开公正等。

二、认定条件

低保类严格按照《实施细则》执行;

特困类必须同时满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临时救助主要针对急难型困难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火灾、交通事故或教育、医疗费突然增加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三、申请受理

低保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如实填写《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同时签署《芜湖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

特困类携带身份证,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及赡养、抚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残疾的要提供残疾证),并签署授权书。

临时救助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家庭收入和财产说明并签订授权书、申请事由相关材料并填写《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

镇民政办在收到以上申请材料后,及时组织开展平台信息核对、入户调查了解,(申请低保、特困的)村居召开村民代表听证会,结果公开公示。

四、审核审批

前期受理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受理程序必须规范严谨,不得虚假瞒报、走过场搞形式,在完善以上程序后按月及时召开评审会。会上对每户情况逐项审议评定,对未获通过的人员对象及时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对评审结果及时张榜公示,同时上报县民政局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次月打卡发放各类保障救助金。

五、日常管理

建立镇、村干部备案制度:镇、村干部本人及近亲属申报以上救助的必须及时备案。

建立低保对象定期复核制度:对A、B类家庭一年核查一次,对C类家庭半年复核一次。

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对低保、特困对象家庭成员、收入、财产、劳动能力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为其办理提高、降低、或者停发相关待遇的变更手续。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各类保障救助档案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基层为主的原则,所有对象全部建档,日常管理随时归档。

建立长期末端公示制度:村居要在公示栏长期公示保障救助对象姓名、保障人数、保障类别、保障(救助)金额等,完善信息查询机制,同时注意保护对象的个人隐私。

许政〔2021〕3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