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一、设立依据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等。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机构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贷款记录的要求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买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贷款。
六、申请材料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七、网办深度
三级
八、到现场次数
1次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携带材料或在网上申请,各县区人社局进行受理;
2、办结:各县区人社局进行审查后转经办银行。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各县区人社局创业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