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相关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一、岗前技能培训相关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一)培训对象
1.与企业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且在12个月以内参加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
2.符合规定的劳务派遣人员,且在协定的派遣期限截止前参加用工企业或所在劳务派遣机构组织的技能培训。该培训须由用工企业和员工的所在劳务派遣机构协商一致后开展,以其中一个主体申报。
(二)补贴标准
按培训合格人员数、以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三)补贴程序及申领材料
企业开展培训前,通过口头、电话等便捷方式向区人社局申请“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登录账号,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开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接受人社局动态监管。培训、考核后,企业按照结业考核合格人数和规定补贴标准,提供参训合格人员花名册、用工备案名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结业考核证明相关材料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培训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企业。
二、就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且不具有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下同)、退捕渔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六类人员”)。
(二)补贴标准
对上述6类人员实行免费技能培训
(三)补贴程序及申领材料
比照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材料要求执行。
三、技能提升培训相关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技能提升培训补助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二)补贴程序及相关材料
比照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材料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