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许镇所4.12)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 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 表人 姓名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南市监处罚〔2023〕162号 |
南陵世纪乐购购物中心许镇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南陵世纪乐购购物中心许镇店 |
92340223MA2P64K39T |
陈成风 |
南陵世纪乐购购物中心许镇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应予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1、没收违法经营物品“湘辣好麦 吃得嗨网红辣条”1袋;2、没收违法所得1.4元;3、罚款伍仟元整(¥5000.00元)。 |
当事人(单位)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通过互联网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银联、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或各银行柜面进行缴款 |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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