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许镇镇许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5年修编)》批后公告
《南陵县许镇镇许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5年修编)》于2025年4月8日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政秘〔2025〕2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发展定位
极具富美湖乡特色的特色产业集聚区、创新改革试验区、同城发展示范区和汽车核心技术转化新高地。
二、规划范围与用地构成
单元规划范围北至三峰路、城镇开发边界;东至城镇开发边界;西至幸福路、林都大道、中兴路、城镇开发边界;南至城镇开发边界。规划区内规划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矿用地、公用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总规划用地面积约610.4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499.8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居住用地96.22公顷,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1.84公顷,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27.01公顷,规划工矿用地227.03公顷,规划交通运输用地94.22公顷,规划公用设施用地2.22公顷,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8.02公顷,规划陆地水域3.2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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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