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民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90号),现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项目名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750800100001,提前下达结算088号)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由你地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该预算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二、请你地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算〔2020〕40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按规定及时审核、拨付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强化资金统筹整合,积极消化结余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