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策解读】县住建局对《关于印发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前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但因小型自然灾害转危的,可再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2.农村危房鉴定结果等级。农村危房鉴定结果分为4个等级:A级为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为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C级为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为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3.农村危房改造的申报审批程序。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农村危房改造实行“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的程序。
4.申请危房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改造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如实填报个人家庭及住房情况材料。
5. 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基本要求。农村危房改造是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对改造后房屋应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合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6.农村危房改造的政府补助标准。危房改造方式为重建的,政府补助每户为3.2万元;修缮加固的,补助1.2万元。
7.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方式。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拨付时间应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