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5-07 15:37信息来源: 南陵县三里镇阅读次数:编辑:刘胜美 字体:【  

一、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四十七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二、事项类型:行政给付

三、实施机构:镇人民政府

四、办件事项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五、受理条件:

具有我户籍或在我公安部门取得居住证满6个月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登记地不一致)急难型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六、临时救助标准:单次救助金额原则上为当地低保标准的2—6倍

七、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书;3、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服务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申请:向乡道)救助管理部门申请或由村居代办申请;
2、受理:乡镇(街道)救助管理部门受理并入户调查该户实际情况与申请信息是否一致;
3、办结:对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予以审核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镇(街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地点: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十一、服务电话:1、咨询电话:籍山镇0553-6828601   弋江镇0553-6164614

许镇镇0553-6276306   三里镇0553-6381205

何湾镇0553-6486173   工山镇0553-6044816

家发镇0553-6581007   烟墩镇0553-6311003

2、监督电话:0553-6827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