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陵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村〔2021〕37号)精神,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联合制定了《南陵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陵县财政局
南陵县民政局 南陵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