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
”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区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功能职责定位为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运行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具体包括:
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2.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3.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5.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
6.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法律咨询岗
法律咨询岗,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负责无偿接待来访咨询和电话咨询;
2.做好咨询登记工作。
人民调解岗
1.接待当事人来访咨询;
2.对符合条件的纠纷进行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法律援助岗
1.接待当事人咨询;
2.指导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当事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经济困难证明表》等格式性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