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湾镇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基础设施建设
(一)道路工程
1、项目名称:何湾镇何湾村下冲、下塔道路。
2、资金来源: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3、实施期限:2023年12月底前
4、绩效目标:新建道路1100米,项目完成及时率100%,验收合格率100%,受益人数5040人,其中受益脱贫人口22人。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何湾镇人民政府 王贤云
6、受益对象:何湾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7、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通过改善脱贫户所在村民组交通基础设施,为脱贫户增收提供必要条件。
二、产业帮扶工程
(一)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1、项目名称:何湾镇包装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2、资金来源 :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3、实施期限 :2023年12月底前
4、绩效目标:增加脱贫户总收入约5.5万元,人均增收不少于1000元,村集体经济增长不少于25.5万元,受益人数40人。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何湾镇人民政府 王贤云
6、受益对象:何湾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7、带贫减贫机制: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对脱贫户进行收益分红,增加脱贫户收入。
(二)何湾镇村级特色种养业帮扶基地
1、项目名称:何湾镇村级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基地
2、资金来源 :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3、实施期限 :2023年12月底前
4、绩效目标:通过创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基地,以务工就业、土地流转、农业入股、订单收购等方式带动脱贫户发展,预计带动160人。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何湾镇人民政府 王贤云
6、受益对象:全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7、带贫减贫机制:村级特色种养业帮扶基地通过务工、入股、订单等形式,增加脱贫户收入。
(三)自种自养奖补项目
1、项目名称:何湾镇自种自养暨庭院特色种植“微菜园”项目
2、资金来源 :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3、实施期限 :2023年12月底前
4、绩效目标:通过自种自养奖补项目,预计带动脱贫户220人。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何湾镇人民政府 王贤云
6、受益对象:全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7、带贫减贫机制:以奖代补,激发脱贫户内生动力,鼓励脱贫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持续增加收入。
三、就业帮扶工程
(一)公益岗位
1、项目名称:何湾镇新“四员”乡村公益性岗位
2、资金来源 :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3、实施期限 :2023年12月底前
4、绩效目标: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就业不少于140人,带动人均增收约4286元/年。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何湾镇社保所 王元平
6、受益对象:全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7、带贫减贫机制:通过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就业,增加家庭收入。
四、教育帮扶工程
(一)雨露计划
1、项目名称:雨露计划
2、资金来源 :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3、实施期限 :2023年12月底前
4、绩效目标:资助脱贫户和监测户子女48人,均资助标准3000元,受资助学生满意度95%。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何湾镇扶贫工作站 胡永国
6、受益对象:全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7、带贫减贫机制:通过政策保障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子女教育,减少家庭教育支出。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9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南陵县乡村振兴局
南陵县何湾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南陵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3-6823257
通讯地址:南陵县交通局6楼
南陵县何湾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0553-6486173
邮箱:hwzxczxb@163.com,
通讯地址:南陵县何湾镇康庄路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何湾镇人民政府(公章)
2023 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