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陵县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发布时间:2022-07-13 09:24信息来源: 南陵县何湾镇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芜政办秘〔202137 号)要求,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物价指数、消费水平等因素,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将我县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923/月提高到965/月,将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150/月提高到200/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作调整(仍为100/月),自20217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