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湾镇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的公告
南陵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复,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镇项目计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2日(共计10天),详细情况见附表。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南陵县乡村振兴局
何湾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南陵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53-6823257
通讯地址:南陵县交通局6楼
何湾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53-6486173
通讯地址:南陵县何湾镇康庄路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何湾镇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xlsx
何湾镇人民政府(公章)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