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空间规划(2017—2030)》成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7 08:23信息来源: 南陵县家发镇阅读次数:编辑:杨有珍 字体:【  

《南陵县空间规划(2017—2030)》成果公示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现对《南陵县空间规划(2017—2030)》评审成果征询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自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26日。
    联系方式: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53-6826286、6826358


 
——规划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体制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探索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统一管控和高效利用空间资源,节约集约空间资源,加强城乡空间管控,提升空间治理能力,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南陵县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订《南陵县空间规划(2017—2030年)》(以下统称本规划)。
二、规划的地位与作用
  本规划是南陵县人民政府实施空间管理、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在审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空间性规划,进行重点区域空间管制、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当符合本规划。
县直各部门及南陵县所辖乡镇在制定各类空间性规划时,应以本规划为指导,衔接落实本规划的内容和要求。
三、规划范围
一、县域
南陵县行政辖区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和许镇镇、弋江镇、三里镇、何湾镇、烟墩镇、工山镇、家发镇,国土总面积约125953.22公顷。
二、中心城区
南、西至后港河生态廊道、东至漳河绿廊、北至规划的李家发路,城市建设用地30.8平方公里
四、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其中,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五、规划原则
一、底线控制、生态优先
二、集约发展、优化布局
三、依法依规、联动调整
四、部门协同、上下联动
六、规划指导思想
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城乡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抓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倡议机遇,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转型升级不动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提高南陵生态宜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城市定位与城市职能——
  一、城市发展定位
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皖江生态文明建设基地;芜湖市域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都市生态休闲后花园。
  二、城市职能与规模
一、中心城区
即籍山镇(含现状工山镇区),县域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区域公路交通枢纽,芜湖市域南部副城区。规划城市职能以工业和综合服务为主导,城镇人口规模为28万人,建设用地30.8平方公里。
二、新市镇(中心镇)
许镇镇:县域副中心,以综合服务为主导的城乡统筹示范新市镇,城镇规模为4万人。
弋江镇:芜湖市域新市镇,滨江历史文化旅游特色城镇,城镇规模为3万人。
三、一般镇
三里镇:以矿产资源深加工为主导的工贸型城镇,南陵县域南部中心镇,城镇规模为2万人。
何湾镇:以旅游休闲为主导的国家级生态示范镇,南陵县域西部中心镇,城镇规模为1万人。
南陵县域城乡规模等级结构规划一览表(2030年)
等级
城镇分类
城镇名称
规模(万人)
数量
城区
籍山(含工山、家发)
28.0
1
市域新市镇
许镇镇
4.0
4
弋江镇
3.0
中心镇
三里镇(含烟墩)
2.0
何湾镇
1.0
 
 
 
——发展指标——
  一、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一)县域常住总人口规模
      2020年近期控制在50.1万人左右,2030年远期控制在55.2万人左右。 
(二)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
        2020年近期控制在20.9万人左右,2030年远期控制在28.0万人左右。     
(三)地区生产总值
2020年为350亿元,2030年为800亿元。
  二、城镇化与空间利用
(一)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预测2020年城镇化率在65%左右,2030年在68%左右。
(二)县域国土开发强度
2020年控制在13.13%左右,2030年控制在13.30%左右。
(三)县域耕地保有量
2020年和2030年控制在5.05万公顷以上。
  三、生态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
(一)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率
2020年控制在75%以上,2030年控制在80%以上。
(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2020年控制在90%以上,2030年控制在100%以上。
(三)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2020年控制在19平方米以上,2030年控制在22平方米以上。
 
——县域空间统筹——
  一、县域发展分区
   县域范围划分为三个次区域,分别为“中部城市规划区、东-北部城乡统筹示范区、西-南部生态旅游涵养区”。
一、中部城市规划区——凝聚核心、提升服务、辐射全域
致力于中心城区合理结构的构筑,积极引导中心区公共服务功能的形成,促进现代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向该地区集聚,形成第二、第三产业集中发展的区域。北部的家发和西部的工山应强化与城区的合作与分工,逐步发展成为城区的功能性组团。
进一步提高规划区内的绿地面积,充分利用南部区域的山丘林地和幸福闸水库,做好生态维育工作,结合苗木、花卉、果林的种植与开发,积极发展生态度假旅游、会议培训和生态农业。
二、东-北部城乡统筹示范区——保护耕地、整合资源、统筹城乡
依托快速干道、高速公路建立网络化的交通体系,并强化与芜湖中心城区、湾沚副城、南陵县中心城区的衔接,形成功能互补的网络化城镇群。大力保护县域基本农田,整合城乡建设用地资源,以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及商贸业为发展目标,协调各种自然和经济资源的统一开发;逐步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保护和开发大自然景观和农业生态景观,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增长。可适当发展无污染的都市型工业,促进城镇人口的合理集聚,但应与生态环境充分协调。
三、西-南部生态旅游涵养区——秀水青山、减容限建、生态旅游
宜保护青山秀水,减少人口容量,控制建设开发,形成为县域生态旅游和生态保育的重要空间。严格控制生态区的开发建设,加强绿化建设和生态恢复,在维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旅游休闲等生态环境友好型的产业向该地区集聚,引导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产业向外转移。
加快生态林和经济林的建设,大力发展高效经果林、苗木花卉、茶叶、烟叶等特色产业。以西山风景区、乌霞寺景区与小格里景区为核心,优化旅游景区、联动开发周边旅游景点,拓展旅游市场,强化何湾镇、烟墩镇的旅游服务功能。
  二、城镇空间结构
  规划确定南陵县县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为:“一主、两副、两星”。
“一主”为南陵城区;
“两副”为县域新市镇许镇镇和弋江镇;
“两星”分别为三里镇和何湾镇。
   三、城乡空间管制规划
立足于南陵县生态敏感度分析和未来区域开发态势的判断,南陵县生态适宜度可进行如下分区,采取不同的空间进行分区控制策略:
一、鼓励发展区
(1)控制范围
鼓励发展区系生态敏感度低和城镇发展急需的空间。主要为沿各交通线分布的县城、新市镇。该区基本分布多为平原,地基承载力良好,现状已有一定开发基础的用地,适宜优先发展。
(2)控制原则
①城镇发展中加强对“容量”的研究,切忌透支环境容量的过度开发行为出现。
②优先开发过程中强调生态补偿和美化城镇环境,但城镇建设必须与总体生态环境改善共同进行。
③在漳河或青弋江两侧用地进行城镇建设时,应统筹安排,严防水体污染。
二、控制开发区
(1)控制范围
控制开发区系农业开敞空间和未来的战略储备空间,高压走廊,自然生态保护区的外围协调区、文物古迹保护区的外围协调区,主要为分布在县城的近郊,以及漳河、青弋江两侧平原、南部和西部山地。该区用地既要满足城市长远发展的空间需求,也担负区域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具有一定的生态功能。建设用地主要满足乡村居民点建设的需要。
(2)控制原则
①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开发活动,保护城市长远发展的战略储备空间,可适当布置城市郊区景区性质的旅游项目,但仍以保护自然生态为主。
②严格用地审批,对于已经开发的地区应严格控制建设量,有计划地修复、治理已破坏的山体水系、植被。
③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群落建设的研究,注重向物种多样化、景观复合化趋势发展,并对生态格局影响重大的点或线进行重点建设或生态修复。
④用地临近山体时,严禁开挖山体,破坏环境,要在山脚、陡坡等周围进行重点绿化。
三、禁止开发区
(1)控制范围
禁止开发区系生态敏感度高、关系区域生态安全的空间,主要是自然生态保护区、文化保护区,环境灾害区、重要水面等,不安排任何人为开发活动。禁止开发区主要分布在西南部大片山地、林区。该区基本包括了南陵的自然生态保护区和西南部延伸的丘陵山地,生态状况良好,属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林地。
(2)控制原则
①不得占用该区范围内任何用地,对在该区内的村落或工矿用地应逐步搬迁并作好生态修复工作。
②加强管理力度,禁止在该区内进行有损环境生态的各种活动。
③区内自然生态资源影响范围涉及县域甚至范围更大的周边地区,应重视本区域生态因子与其它区域的相互作用,以期整体生态条件得以保护。
基于南陵县生态环境自然格局和城乡发展状况,以城镇建设、塌陷区、水系、农田为要素,将县域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缓冲区、生态控制区、生态协调区。
一、生态保护区
该类地区内原则上禁止开发建设活动,以生态保育为主,注重植被和水土涵养,可利用该地区的优质生态环境开展康体养身生态旅游活动。
二、生态缓冲区
该类地区生态敏感性较高,需以生态保护为主,适当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在局部地区可进行生态农庄、休闲旅游度假区等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三、生态控制区
该类地区主要包括水系及其滨水绿地构成,起到组团隔离作用。漳河紧邻城区,作为城市郊野公园加以利用,同时起到控制城市各片区发展规模的作用,同时为城市建设地区营造了亲人的开敞活动空间。
四、生态协调区
该类地区主要包括现状建成区及新规划用地。对已建设地区通过生态措施进行优化改造,鼓励原有传统污染型产业升级,重点发展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产业,注重发展消费型和生产型服务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未建设区应鼓励集约紧凑的开发模式,适当提高开发强度和密度,城区用地布局需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
五、县域重大设施和通道规划
(一)重大设施规划
1. 区域交通设施:
1、铁路
科学有序地推进国家规划的客运专线和货运铁路的建设。积极建设皖江铁路城际线和皖赣客运专线;大力建设以货运为主的铜南宣铁路。南陵县规划形成包括3条客运专线铁路(合福客运专线、皖江铁路城际线、皖赣客运专线)和1条普速铁路(铜南宣铁路)在内的铁路网格局。
2、公路
1)高速公路
规划形成“一横一纵”的高速公路,“一横”为铜南宣高速公路(S32),西过长江接天潜高速(S32),东至宣城;“一纵”为滁黄高速(S11),北过长江接天潜高速和巢庐高速,南至黄山。
(2)主干公路(一级公路)
规划形成“一纵两横”的主干公路网,“一纵”为205国道,承担着南北向的综合交通通道;“两横”为三荻路和G318,三荻路是横向联系芜湖县、南陵县、繁昌县、南陵县四县,同时也是南陵县进入芜湖民航机场最重要的一条主干公路;G318承担着东西向的综合交通通道功能。
(3)次干公路
规划形成“两横三纵”的次干公路网,“两横”为S320和南丫路,S320是南陵与铜陵联系的重要通道;南丫路为南陵城区与何湾、青阳联系的重要通道。“三纵”为李竞路、S216、何石路,李竞路北接芜湖市梦溪路,南至泾县;S216北接三荻路,南接318国道;何石路南接318国道,北穿何湾镇与铜陵相联系。
(4)县乡公路
重点加强城区与中心镇、中心镇与中心村之间的公路联系;乡村公路应达到四级以上标准;乡镇30分钟快捷上高速公路,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达深度和质量。
(5)加强与芜宣机场的交通联系
加强南陵县城与芜宣机场的交通联系,南陵县与芜宣机场的交通联系可有2条路由。第一条,通过205国道东接三荻公路,直抵芜宣机场;第二条,通过铜南宣高速北接沪渝高速转机场路,连接芜宣机场。
3、水运交通
1)航道规划
大力提升内河航道等级,规划形成“两主四辅”的内河航道网络,“两主”为青弋江航道、漳河航道,航道等级为限制性五级航道;“四辅”为资福河、马园河、金阁河、上潮河,航道等级为限制性七级航道。
(2)港口规划
规划形成三大港区,分别为籍山港区、弋江港区、黄墓港区。
2. 区域公用设施:
(1)电力设施:220kV电网:在近期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回路南二变至盛桥变的220kV联络线,使其双回路联络;并将盛桥变扩容至2×150+180MVA,将南二变扩容至3×180MVA。110kV电网:在近期的基础上,增加柏二变(2×50MVA)、甘村变(2×50MVA)、董村变(2×50MVA);将姚家岭变升级为110kV变电站(2×50MVA);并将工山变扩容至3×50MVA。规划形成“4链、4射”网架体系。“4链”分别为220kV盛桥变——110kV姚家岭变——220kV南二变;220kV盛桥变——110kV南陵变——110kV籍山变——220kV南二变;220kV盛桥变——110kV甘村变——220kV南二变;220kV南二变——110kV董村变——110kV新中变——220kV繁南变。“4射”分别为220kV盛桥变——110kV柏二变;220kV盛桥变——110kV工山变;220kV盛桥变——110kV峨岭变;220kV南二变——110kV弋江变。
(2)给水设施。本次规划采取区域集中供水与分散供水相结合的供水方式,籍山镇、许镇镇、弋江镇采用区域供水方式由县城水厂统一供水,县域西南部何湾镇、三里镇等山区镇,由于地形因素规划采取分散供水方式,保留并扩建现状各镇区水厂,实行单独供水。规划对现状南陵水厂进行选址新建,新址位于CD-2管理单元,周瑜大道南侧,占地面积为6.41ha。供水总规模扩大至15万m3/d,同时结合县城两座污水处理厂设置两座再生水厂,总供水规模达到4万m3/d,剩余4~6万m3/d的供水规模将由芜湖市区水厂实行供给。
(3)排水设施。规划许镇镇、弋江镇分别新建1座小型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范围包括各镇区及其周边地区的村庄生活污水,远期处理规模分别为:许镇镇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m3/d;弋江镇污水处理规模为0.9万m3/d。规划三里镇、何湾镇分别新建1座小型污水处理站,远期处理规模分别为:三里镇镇污水处理规模为0.5万m3/d;何湾镇污水处理规模为0.3万m3/d。各镇周边村庄生活污水统一纳入各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远离镇区的村庄,采取与邻近村联合或各村分别建设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居住点分散的村落采用微动力生化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分散处理。同时结合县城两座污水处理厂,设置两座再生水厂,每座水厂的规模为2.0万m3/d,总规模4.0万m3/d,回收利用率为30%。主要用于城市绿化、补水以及部分工业用水。
(4)燃气设施。划构建“一横一纵”南陵县域天然气高压干管骨架,“一横”:为川气东送线,主要沿318国道过境,管径为DN1016,输气压力为10.0MPa;“一纵”:为川气江南联络线,主要沿205国道最终到达芜湖输气站,管径为DN350,设计压力4.0MPa,运行压力为2.6~3.6MPa。供气方式:江南联络线管输至南陵中燃主城区门站,由南陵中燃建设燃气主干管送入四个中心镇镇区,再由规划的四个天然气门站降压后供居民使用。主干管径宜设为DN200,设计管压为3.0~4.0MPa。
 
——三类空间划定——
  一、城镇空间
  城镇空间是指以城镇居民生产生活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城镇建设空间,工矿建设空间以及与其空间联系紧密的区域交通用地等空间。划定城镇空间总面积为13503.16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0.72%,主要包括县城、许镇镇、弋江镇、三里镇、何湾镇等五个城镇用地及未来空间扩展范围。
  二、农业空间
农业空间是指以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以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农地和其他农用地为主的农业生产空间和农村居民的生活空间。划定农业空间总面积为79439.92公顷,占国土面积的63.07%,主要分布在城镇空间与生态空间以外的区域。
  三、生态空间
生态空间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荒地等。划定生态空间总面积为33010.14公顷,占国土面积的26.21%。生态空间主要集中在奎湖湿地、青弋江河道、水源保护区范围、西山风景区、乌霞山景区、小格里森林公园及地质灾害易发区。
 
——控制线划定——
  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生态保护红线是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区域生态安全底线的重要内容。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及《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包括西山风景风景区(含丫山景区)、小格里森林公园、南陵县自来水厂水源地、青弋江水体及50米滨岸带、漳河水体及50米滨岸带、国家一级公益林以及生态环境敏感区,总面积为210.05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16.67%。
二、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划定
本次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边界是根据国土部门上报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划定。在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基础上,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充分运用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及线形基础设施、自然地物边界,综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范围464.47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36.87%。建议2020年以后根据国家政策以及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修正。
三、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分为城市开发边界和镇开发边界两个层次。城市开发边界是依据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通过分析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地形地貌、自然生态、环境质量等因素在城镇空间内部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73.45平方公里,占城镇空间面积54.39%,占县域国土面积的5.83%。
一、城市开发边界
以城市的历史扩展轨迹以及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为基本原则,考虑城市总体规划“三区四线”及土地利用规划“三界四区”的关系,在城市经济、社会与历史因素作用下对城市未来扩展趋势进行预测,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共分为四个组团,总面积为47.40平方公里。
其中东部组团8.99平方公里,以漳河生态廊道为界限;中部组团29.98平方公里,以漳河和后港河生态廊道为界限;西部组团5.98平方公里,以后港河生态廊道为界限;南部高铁组团2.45平方公里。
二、镇开发边界
根据《安徽省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标准》,市县空间规划应划定县域范围内的县城、镇区、乡政府驻地的开发边界,因此本次主要划定的镇开发边界包括许镇镇、弋江镇、三里镇、何湾镇。镇开发边界的划定以保证镇远期的用地发展需要为原则,并保有一定的余地。镇开发边界的内部建设项目原则上不能突破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范围,镇开发边界合计面积为26.05平方公里。
其中许镇镇开发边界面积15.29平方公里,弋江镇开发边界面积5.61平方公里,三里镇开发边界面积3.60平方公里,何湾镇开发边界面积1.55平方公里。
 
——土地用途管制——
  一、土地用途规划
  至近期2020年,县域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6535.75公顷,与土地利用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一致,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至远期2030年,县域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6750.55公顷,略有突破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
(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至2030年,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603.27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080.00公顷,镇建设用地1100.00公顷,村庄建设用地6037.56公顷,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2385.71公顷。
(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规划至 2030 年,区域交通设施用地总规模为2151.73 公顷。 
(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规划至 2030 年,区域公用设施用地总规模为1210.35公顷。 
(4)特殊用地。规划至 2030 年用地总量为141.00公顷。
(5)采矿用地。规划至 2030 年用地总量为416.00公顷。 
(6)其他建设用地。规划至2030年用地总量为227.40公顷。
(7)非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0 年,非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09202.67公顷。
 
二、土地用途管制
  一、强化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建立政府领导规划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每年度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并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
二、完善规划实施的行政手段。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与土地利用规划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完善规划修改和调整机制。
三、提高规划实施科技水平。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土地利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一套符合实际的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
四、夯实规划实施的社会基础。强化宣传,建立规划编制与实施公众参与、公示和专家咨询评议制度,增强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规划实施引导——
一、             近期重点项目落实
按照各个职能单位划分,共计125项,其中续建项目41项,新开项目79项,备选项目5项,共投资约81.86亿元。
二、             规划实施措施
一、成立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加快成立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分工明确,确定职责。在体制改革上后期条件成熟可能涉及部门之间的整合。
二、立法规范和强化空间规划的严肃性。以政府规章形式明确空间规划控制线管理主体,确定控制线管控规则、修改条件和程序,以此规范“多规合一“成果的使用和维护,保障空间规划的工作实施。
三、基于空间信息平台优化审批流程。变传统串联式审批为“一站式“并联审批,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促进审批提速,最终达到便捷、高效、规范的目的。同时,配套建立一套保障机制,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推动政府管理从严进、松管、轻罚向宽进、严管、重罚转变。
四、构建现代空间治理体系。以空间规划一张图工作为基础,完善与专项规划之间、各专项规划之间的协调机制,规范规划编制之间的联动行为进一步规范涉及空间的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审查、报批等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流程,并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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