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条件

发布时间:2022-06-25 16:17信息来源: 南陵县家发镇阅读次数:编辑:周玉洁 字体:【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1本次大赛服务商要求为拥有市级以上众创空间载体运营单位资质,或者企业中主要负责人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需提供相关资质材料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获奖证明);

2.2具有一定投融资对接资源,能承接获奖项目在南陵县落地孵化并给予扶持(需具备投融资或基金金融对接资源并提供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