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住交局):
现将《芜湖市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群众满意度”提升工
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9日
为落实省、市领导关于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工作部署,以 更严更细更实的举措把农村危房改造“群众满意度”提升到更高 水平,根据《市住建局关于“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目标
通过强力推动各县市区、开发区以更高的重视程度、更大的 推动力度、更实的工作举措,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群众满意 度”持续提升工作,全力营造“上下联动共抓共为、人民群众关 心支持”的良好氛围,为我局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取得好成绩打
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面向新改造户,登门一次。融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满意度调查方案、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常识等内容,印制致农民 朋友的一封信;根据年度省、市、县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实 施方案,印制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发动乡镇建设管理员、包片 干部、网格员等镇村干部,面向所有新改造户登门一次进行走访, 将满意度调查方案、危房改造政策、住建部推广的质量安全常识挂图、市县两级农房设计图集作为重点进行宣传。
(二)面向老改造户,回访一次。自2009年实施危房改造 以来,我市累计实施危房改造近4.8万户。针对已实施过农村危 房改造的农户,发动乡镇建设管理员、包片干部、网格员等镇村 干部,进行满意度调查回访和宣传,让享受政策的农户成为危房 改造工作的见证者和宣传者,由点及面,提升满意度调查效果。认真倾听农户意见,为做好下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面向所有农村群众,宣讲一次。梳理危房改造政策要 点,在村级公示栏长期张贴;公布市、县两级咨询电话和举报邮箱,随时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利用村广播、流动小喇叭,每周进行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入户、入心。
(四)围绕群众关切,加大政策宣传。各县市区、开发区充 分发动媒体优势,围绕2023年度工作“亮成绩”“找差距”“晒 思路”,依托门户网站、大江看看、抖音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媒体推介全年工作成效,对照群众期盼找出短板弱项,提出今年工作思路。要充分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主动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工作生活群等转发宣传网文和 宣传视频,重点在新春集会、小区物业、菜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小喇叭、户外广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热度,营造全民皆知、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五)围绕时序进度,加快工作进展。结合农村自建房排查 和动态监测成果,及时鉴定疑似危房,对动态新增符合政策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发现一户,鉴定一户,比对一户,改造一户。狠抓阳光操作、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重要节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探索将农户纳入过程监督和结果验收,确保按期竣工后房屋满足群众需求。
(六)围绕资金拨付,确保及时发放。各县市区、开发区要 根据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总额,结合本级财政实际,提高危改到户标准,提升改造户的改造意愿,降低农户因实施危房改造而产生返贫致贫风险。要把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立即拨款。
(七)围绕信访投诉,回应群众诉求。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牢固树立为民办实事,切实抓好涉及危房改造的群众信访工作,千方百计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着力化解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信访问题,最大力度化解信访矛盾。要认真梳理近年来办理的农村危房改造信访事项,特别是群众不满意件,要对照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定,查找不足,剖析问题症结,拟定本单位责任清单,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信访事项的办理满意度。
三、 实施计划
(一)提升期(2024年2月—6月)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制定每周宣传计划并严格执行,我局将适时调度宣传工作进展。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危改成效,不断扩大宣传面,力争大幅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群众满意度。
(二)巩固期(2024年7月—12月)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围绕时序进度、资金发放、政策宣传、住进新房、信访办理等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环节,明确具体提升举措,在用心服务上下功夫,做到“工程进展不拖沓、资金发放不延误、政策宣传不遗漏、信访办理真满意”。
(三)长效期(2025年1月—长期)
积极总结提升农村危房改造“群众满意度”工作的经验做法,固化管用可行的实招、狠招,形成系统性的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为今后更好地提升农村危房改造“群众满意度”提供经验遵循和制度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农村危房改造群众满意度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采取电话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调查群众满意度,考察各县市区、开发区农村危房改造群众满意度工作绩效。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危房改造群众满意度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措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绩效,解决工作难题。
(二)做到全面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单位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创新工作推进方法,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努力实现群众满意度快提升、真提升,全力以赴打好“群众满意度”翻身仗。
(三)做到宣传到位,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以契合群众心理的方式,合理引导群众预期。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正面宣传的舆论导向,防止出现宣传过度和跑偏等现象。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 部门分管同志要对信息报送工作负总责,明确一名信息员具体负 责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平台宣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效。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每月15日下班前将《省对市目标考核任务中“群众满意度”调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度表》(见附件)报市住建局村镇科。
(四)做到严格奖惩,强化结果运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 导向和结果导向,将“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全面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