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前情况】关于家发镇到户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见附件
二、资金来源
见附件
三、实施期限
2024年12月底前
四、绩效目标
见附件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见附件
六、受益对象
见附件
七、联农带农机制
以奖代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鼓励贫困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持续增加收入;通过政策保障贫困户家庭子女教育,减少贫困户家庭教育支出。
八、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4年1月1日-1月10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南陵县乡村振兴局 家发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南陵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53-6823257
邮箱:ahnlfpb@126.com,通讯地址:南陵县乡村振兴局;
家发镇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53-6581208
邮箱:936206702@qq.com ;通讯地址:家发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南陵县家发镇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