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无为市
南陵县
镜湖区
鸠江区
弋江区
湾沚区
繁昌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南陵县家发镇
>
社会保险
>
养老保险服务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信息分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发布机构:
南陵县家发镇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4-30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的条件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028762/202504-00028
信息分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发布机构:
南陵县家发镇
生成日期:
2025-04-30
名 称:
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的条件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5-04-30 14:51
信息来源: 南陵县家发镇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