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强制扑杀补助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2-08-17 17:07信息来源: 南陵县烟墩镇阅读次数: 字体:【  

一、政策依据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7〕35号)、《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项目资金实施方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

二、申报流程

(一)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二)补助范围: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三)补贴标准: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非洲猪瘟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1200元/头。

(四)申请程序:养殖场户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上报至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复核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申请材料:

1)强制扑杀补助书面申请(报告)、扑杀详情登记表;

2)养殖场生产、防疫记录;

3)养殖场()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咨询电话:0553-6823271

四、受理单位: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五、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六、举报电话、地址

    举报电话0553—6814500(县农业农村局)

  0553—6829253(县财政局)

         举报地址南陵县春谷中路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