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墩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
1.活动名称: 《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
2.活动单位:烟墩镇
3.活动时间:3月26日
4.活动地址: 烟墩镇烟墩村
5.联系电话:0553-6311400
6.临时停止活动信息:暂无,会提前通知
《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2年5月1日施行。制定颁布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
为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南陵县烟墩镇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镇“八五”普法重点学法目录,并作为年度学习内容。
烟墩司法所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法律讲座、集中学习、制作展板、悬挂横幅、播放微视频等多种方式,提高全社会知晓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和能力。此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作用,聚焦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线索滚动排查。加强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管控工作,持续开展跟踪监管、教育帮扶,严防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