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7 08:58信息来源: 南陵县烟墩镇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市直属各义务教育学校(含直管民办学校)、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事关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和全面小康成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皖教基〔20206号)文件要求,2020年春季学期起,各县(市)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开展定期核查。现就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义务教育有保障是“两不愁三保障”的底线目标之一,核心是控辍保学。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二、组织精准核查,细化台账管理。2025年春季学期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核查工作现已启动。各县(市)区、市属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对照学籍逐一核对返校情况,建立在籍不在校和在校不在籍学生台账(附件1),对无正当原因未返校复课的学生迅速启动劝返复学程序。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控辍保学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和义务教育学校需摸清义务教育阶段原建档立卡学生底数,填报义务教育阶段原建档立卡适龄儿童少年在校情况统计表(附件2);汇总填报芜湖市适龄儿童少年返校排查统计表(附件3)。

三、落实劝返复学,建立帮扶机制。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皖教基〔20206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劝返复学程序,对未返校学生要第一时间联系确认,了解掌握原因。对无正当原因未及时返校和确认失学辍学的学生要迅速启动劝返复学程序,学校安排专人及时联系家长和学生,劝其到学校就读;劝返无效的,学校要向其发放劝返通知书,再次劝返其返校就读;对拒不复学或联系不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时书面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人员联系劝返,直至复学。

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要统筹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通过电话等多种渠道加强与家长和学生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去向和身体状况,特别是原建档立卡家庭、身体残疾、随迁子女、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要加强心理疏导,建立“一对一”教育关爱帮扶机制。

对于送教上门残疾儿童少年,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芜教基〔201810号)文件要求,每个服务对象原则上每周送教不少于1次,每次2-4学时。

四、发挥考核效力,加强长效管理。各县(市)区要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不断完善“一县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健全义务教育持续有保障长效机制,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数据比对核查,多措并举加大劝返复学力度。2025年各县(市)区春、秋季返校核查工作将纳入年度考核,未认真开展核查、未按时上报返校核查相关材料、未严格落实劝返复学工作要求的县(市)区,市教育局将视情在年度考核中扣分。

请各县(市)区和直属义务教育学校于22812:00前将芜湖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核查台账(附件1)、芜湖市适龄儿童少年返校排查统计表(附件3)、2025年春季返校核查情况工作总结的电子档及签章扫描件报送至基教科。(附件2台账为县区、学校留存备查,无需上报。)

联系人:市教育局基教科 刘雪晴 ; 联系电话:3861640

    电子邮箱:whsjjkjx@163.com

 

附件1芜湖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核查台账

附件2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适龄儿童少年在校情况统计表

附件3芜湖市适龄儿童少年返校排查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