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领域

发布时间:2020-11-06 10:41信息来源: 南陵县工山镇阅读次数: 字体:【  
序 号 公开领域(编码)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编码) 二级事项(编码)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乡级 村级
1 救灾115000000 备灾管理
115004000
灾害信息员队伍
115004002
1.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工山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2 灾后救助
115006000
灾情核定
115006001
1.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工山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中心,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3 救助审定
115006002
1.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工山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中心,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4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115006004
1.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2.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救助对象、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须保护个人隐私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工山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中心,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5 款物管理115007000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115007002
1.救助财政资金和物资划拨和使用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工山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