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六条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二、事项类型:
行政权力-其他权力
三、实施机构:
弋江镇民政办
四、办件类型:
即办件、上报件
五、受理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
六、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电子件1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电子件1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电子件1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收入财产状况证明(电子件1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残疾或患病情况证明(电子件1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七、网办深度:
四级标准
八、到现场次数:
0次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
2.承诺办结时限:1
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南陵分厅或者线下到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镇民政办对材料齐全或符合法定规定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告知原因
3.审查:镇民政办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村(社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签署审核意见
4.办结:将相关材料上报至县民政局审批。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南陵县弋江镇为民服务中心一楼民政窗口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6164614
2.监督电话:0553-6165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