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山镇受洪涝灾害影响贫困群众恢复生产生活帮扶方案
工山镇受洪涝灾害影响贫困群众恢复生产生活帮扶方案
各村委会:
为更好开展对受洪涝灾害贫困群众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成色不褪、成效不减,镇政府拟对受洪涝灾害影响的贫困群众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原则
本次资金补助旨在支持贫困群众继续发展种养殖业,增强内生动力,实现稳定脱贫。
二、补助范围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贫困群众抢救式补种、改种农作物;家禽、家畜和水面养殖补栏、补苗;以及弥补部分农业生产资料损失等。
三、补助标准
1、补种稻谷类予以补助种子、肥料及人工费用,每亩补助300元,一户最高补2000元;
2、家禽补栏予以购买种苗、饲料补贴,每羽5元,一户最高补1000元;
3、家畜补栏予以购买种苗、饲料补贴,每头200元,一户最高补1000元;
4、鱼苗补苗予以购买种苗、饲料补贴,每尾补1.5元,一户最高补1000元。
5、农作物减产弥补生产资料损失。根据受损程度和数量以及是否享受特色种养业奖补等情况,适当予以补助, 一户最高补1000元。
四、补助程序
1、村摸底统计受灾补种补栏情况,由村两委会(驻村工作队)讨论通过补助情况,公示10天后无异议报镇政府审核。
2、镇政府组织扶贫、农业、财政等部门对各村上报的补助对象户开展验收,验收结果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公示10天,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卡发放至对象户。
202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