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陵县司法行政系统以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工山司法所认真组织开展了“以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全所人员做到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意识。主要做法:
全所人员集中学习。日前,全所人员集中学习《南陵县司法行政系统以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和全市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会上何圣坤同志传达南陵县司法局召开全员警示专题教育动员会的会议精神,对于县局领导和纪检部门对全员开展此次专题教育的相关要求一并进行了传达,全所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
全所人员对照“六查”开展了自我检视。根据实施方案,全员人员对照“六大”风险,即三观扭曲风险、被围猎风险、操弄司法风险、相互勾结风险、触碰底线风险及窝案从生风险开展了自我排查、自我审视、自我反思、自我教育的自查整改讨论,并对学习材料中的反面典型人物存在作风问题,进了自我对照,自我认识。
重温“前半场“出台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全所人员集中重温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出台有关矫正执法、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着装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等规定,对工作中存的用车疏于登记,着装不整齐等小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同时在所员内部达成共识,如有问题相互提醒,相互监督。
结合当前工作,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工山司法所以此次以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为契机,围绕司法行政九大职责,在开展调处、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时,自我加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要求工作过程实现“三有三即时”,即群众有要求,即时处理,群众有申请,即时办理,群众有矛盾,即时化解。同时要求所有人员在处理具体工作时,做到有结果,有记录,有成效。调处有结果,不让矛盾出镇村;走访有记录,对矫正人员及安置帮教对象走访要求进行细致、全面的记录;帮扶措施有成效,对在矫正执法、安置帮教中掌握到的特殊困难人员进行物资救助,职业介绍、政策帮扶,解决特殊人群真正困难,实现特殊人员管理不卯不漏,情况撑握全面。(工山司法所 刘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