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百分百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作用
为充分发挥基层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创造基层治理新思维、新模式,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南陵县于2020年全面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该制度自建立以来持续发挥作用,为群众化解矛盾,为村居法治把关。
一、覆盖百分百
全县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达 100%。实现法律服务在全县172个村(居)全覆盖,建立172个法律服务微信群,律师到村开展法律服务,村(居)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快捷,群众不出村(居)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最大限度满足了基层组织和群众法律需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服务百分百
律师定期开展村(居)务“法律体检” ,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服务,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推进村(居)依法治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协助解决村(居)重大事项处置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及时掌握村(居)影响社会稳定的社情民意,协助做好信访事项息诉息访工作;及时参与处置村(居)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定期开展法治宣传,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配合处理其他涉法事务,接受委托,代理参加诉讼、仲裁、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签约等活动。
三、履职百分百
镇政府负责本镇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加强监督、指导本镇相关部门全面及时推进工作。县司法局负责全县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总体部署、实施推进和协调指导,根据各镇村(居)数量和县域律师事务所律师数,制定村法律顾问律师资源配置方案。司法所具体负责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服务,协调村(居)组织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场所和条件。律师事务所负责村(居)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