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工山所11.2)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 ||||||||||
单位:工山所 | 报送时间:2022/11/2 | 2022/11/2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南市监处罚〔2022〕439号 | 南陵县惠顾生活超市经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南陵县惠顾生活超市经营部 | 余钟杨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第一款条之规定,罚款人民币5000元。 | 当事人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地址:南陵县经济开发区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叉口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六楼)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通过互联网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银联、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或各银行柜面进行缴款。 |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