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4-06-19 15:45信息来源: 南陵县工山镇阅读次数:编辑:陈煜 字体:【  

一、文件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181号)

二、申领对象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三、补助标准
    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申领条件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五、申领材料
    申请人相关认定材料

六、申领程序
    1.申请对象将申请资料送到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3046室(就业促进股)审核;
    2.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对资料进行审核后,会同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3.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对象。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3046室(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线上办理:办理平台可直接显示办理结果。
    线下办理: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当面告知或电话告知办理结果。

十、咨询电话
    0553—69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