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推动扶贫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建立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考评机制,不断提高县扶贫办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对象
办公室、项目规划股、社会扶贫科、督查考核科
二、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考评用权公开、政策发布解读、政务信息公开、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见附件2)。
三、考评方式
(一)县政务公开办测评。
权重:70%。
测评方式:季度测评、年终考评.
(二)日常测评
权重:10%。
测评方式:根据各科室日常报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来考评。
(三)双向互评
权重:20%。
测评方式:根据年度各科室承担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科室之间相互评分。
四、考评结果运用
1.考评结果计入本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作为科室、个人年度评优参考依据。
2.对政务公开工作先进科室、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全年任务未完成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