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南陵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1 09:51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将《南陵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陵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殡葬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办明电〔2019〕1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建设殡葬设施排查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为抓手,推动殡葬改革事业更好地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通过开展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合力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骨灰堂、骨灰塔、地宫等骨灰安放设施,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耕地建设殡葬设施,建造、出售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家族墓、活人墓,遗留散坟超标准修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我县殡葬事业健康发展,不断加大公益性殡葬服务供给,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

(二)工作原则

1. 强化属地管理。各镇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成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明确细化职责分工,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合力承担,共同落实排查整治任务。

2. 坚持依法依规。对于排查出的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要实事求是区分不同情况,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加强宣传解释,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既要对违法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 立足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出发,通过全面排查摸底,认真梳理,弄清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间。坚持目标导向,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政策,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尽快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4. 把握时间节点。各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县开展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进度安排,扎实做好每个阶段工作的部署开展、情况分析总结和材料报送,不得拖延、敷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确保专项整治见实效。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各单位要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宣传单、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节地生态安葬理念和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宣传倡导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时代精神相结合、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优秀殡葬文化,在全社会弘扬新风正气,引导群众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追求、自觉抵制歪风陋俗,激发支持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内在自觉。各镇要立足实际,发挥好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形成鲜明的价值导向;要动员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村(居)民主协商会、乡贤会、老年性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主动上门,宣传法规、政策,注意方式方法,争取理解支持,调动群众移风易俗的积极性,引导群众从治丧大操大办、注重大墓大碑等物质载体转移到以精神传承纪念上来,树立简易、文明、节地、生态的殡葬新风尚,传承发展优秀殡葬文化。要尊重少数民族殡葬习俗,鼓励和支持选择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符合节地生态安葬要求的葬式葬法。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二)实行分类治理。各镇是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具体排查、汇总,制定分类整治方案并落实推进;民政、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执法主体,为整治工作提供业务支持和执法保障。各镇、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职能负责的原则,针对不同违规情况,实施分类整治。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骨灰堂、骨灰塔、地宫等骨灰安放设施,经县政府研究后确定保留的,各单位要在规划计划指标、用地审批等方面予以支持,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经县政府研究后决定清理的,要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严格依法进行查处,起到威慑震慑作用。对违法违规占用规划用地、林地、耕地等建设殡葬设施的,由自然资源、农业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可以迁移的,要因地制宜利用附近村边地头荒地、瘠地,统一安放(葬);不能够迁移的,要进行整治,拆除立碑,深埋、不留坟头。对建造、出售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家族墓、活人墓的,由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职能依法依规处置。对遗留散坟超标准修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民政、各镇及有关单位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未建公墓的各镇,要引导村居、村民,选择村头荒地实行集中安葬,规范管理。对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违规建设殡葬设施,以及历史形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各镇要摸清底数,了解详情,区分类别,督促规范,妥善处置。对治理工作过程中发生阻碍殡葬执法、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惩治。

(三)规范殡葬服务市场。民政、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切实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大力整治殡葬服务收费不合理、误导捆绑强迫消费、殡葬市场混乱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民政、各镇要尽快将满足群众基本安葬需求这一重要民生事项摆上议事日程,要按照《安徽省殡葬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设备的规划和建设,继续积极推进惠民殡葬,把“逝有所安”作为基本民生需求,加快推进实施公益性基本殡葬兜底服务项目。加大投入保障,坚持公益为主、节地生态的原则,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在资金、用地等方面全力保障公益性殡葬设施需求。2019年,籍山、弋江、许镇至少要开工建设1个镇(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并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方式,确定专人,加强管理维护。力争2020年底,全县各镇要全部建有公益性公墓或立体式骨灰安放设施,总存放容量能够基本满足属地群众的长期需求。各镇要因地制宜鼓励和推行花葬、树葬、格位寄存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坚决制止、取缔新增违法违规殡葬设施。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2019年4月10日—4月15日)。县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各镇要比照建立领导机构,加强工作部署、统筹调度、舆论引导、应急处置。要认真研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排查整治部署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有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各镇、各单位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为排查整治工作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全面排查,扎实整治(2019年4月16日—4月25日)。各镇要把全面调查摸底作为排查整治的基础性工作,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农业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采取实地排查、上门走访、接受社会举报等方法,切实摸清违规殡葬设施底数,建立问题台账,经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上报给县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制定分类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人,确定整治时限,按时整治到位。

(三)检查验收,巩固成果(2019年4月26日—4月30日)。各镇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制定长效管理巩固机制,并向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总结及长效巩固机制相关材料。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对各镇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即时上报,推动解决。对各镇的有效经验和积极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在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把开展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作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推进殡葬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执法力量,加大推进力度。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开展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公益性公墓审批等工作;发改委负责将殡葬服务纳入公共服务建设规划,负责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的项目立项;市场监管局要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等行为;财政局负责对全县公益性公墓等基础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给予资金支持;住建局要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将殡葬事业发展和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按规定做好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工作,加强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进行查处;公安局负责查处惩治排查整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群众做好平坟还田后土地的开发利用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将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各镇、各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并制定奖补政策,全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汇总情况和分类整治方案于4月15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抄送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此后每半个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问题即时上报。

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穆建峰;联系电话:6831120。

附件1.南陵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2. 南陵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3-1.违规建设殡葬设施排查统计表

3-2. 违规建设骨灰安葬(放)设施专项排查整改清单


 

 

 

 

 

 

 

 

 

 

 

 

 

附件1

 

南陵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

领导小组

 

 长:俞祖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骆云云  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民政局局长

 员:陈克剑  县公安局

        穆亲海  县财政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局)

            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

        朱国兵  县市监局

谈友宏  县民政局

        韩新貌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县发改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谈友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穆建峰、孙习旺、孙明杰同志为办公室成员。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附件2

 

南陵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公安局:负责查处惩治排查整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二)县财政局:负责对全县公益性公墓等基础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给予资金支持;负责将殡葬事业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县殡仪馆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在排查整治工作的推进、执法、宣传等各方面给予经费保障。

(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负责将殡葬事业发展和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负责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进行查处,按规定做好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工作。

(四)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对县殡仪馆、公墓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县农业农村局:指导群众做好平坟还田后土地的开发利用工作。

(六)县市监局:负责依法查处、规范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等市场混乱行为;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等行为。

(七)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开展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公益性公墓审批等工作。

(八)县宗教事务局:负责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

(九)县发改委:负责将殡葬服务纳入公共服务建设规划,负责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的项目立项。

(十)各镇:负责本辖区违规殡葬设施的排查统计,对违规殡葬设施组织开展分类整治;负责推进本辖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

 

 

 

 

 

 

 

 

 

 

 

附件3-1

违规建设殡葬设施排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主要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市、县(市、区)名称

所在乡镇街道名称

所在村(居)委员会名称

殡葬设施

名称

建设

出资人

占地

面积

(平方米)

建造

时间

总墓穴

(格位)数量

已安葬
数量

具体违规情况

是否有党员干部参与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

违规占用耕地林地

制造、出售大墓、豪华墓

老坟超标修建

南陵县

 

 

 

 

 

 

 

 

 

 

 

 

 

南陵县

 

 

 

 

 

 

 

 

 

 

 

 

 

南陵县

 

 

 

 

 

 

 

 

 

 

 

 

 

南陵县

 

 

 

 

 

 

 

 

 

 

 

 

 

南陵县

 

 

 

 

 

 

 

 

 

 

 

 

 

南陵县

 

 

 

 

 

 

 

 

 

 

 

 

 

 

 

附件3-2

 

违规建设骨灰安葬(放)设施专项排查整改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所属镇

擅自兴建骨灰安葬(放)设施数量(个)

违规占用耕地林地建设骨灰安葬(放)设施数量(个)

建设出售超标准墓穴数量(个)

老坟超标修建数量(个)

整改时间

整改责任人

整改成效

某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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