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13 15:31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89号)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芜政办〔2019〕15号),要求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是推进董事会建设。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是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由县财政局(国资委)起草初稿,对部分县属国有企业进行调研,征求相关意见,并报县司法局(法制办)审查通过,经2019年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和2020年县委第2次深改委会议审定通过。

四、工作目标

规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主体权责,主要包括理顺出资人代表机构的职责、强化党的领导、加强董事会建设等,切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县国资委将会同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推进,认真抓好县属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工作。

解读机构:南陵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解读人: 武童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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