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解读:关于印发《南陵惠尔投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1 15:05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县财政局 字体:【  

一、《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

为规范投资基金管理,促进投资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扩大我县基金规模,完善我县基金组织架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的意见》(芜政〔2021〕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本方案的出台填补了我县对母基金管理的空白,完善了我县基金组织架构,扩大了我县基金规模,对我县招商引资等工作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芜湖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财政局(地方金融局)拟定了《南陵惠尔投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初稿),并于6月8日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研究会,征求各单位意见和建议,汇总完善后送至司法局与市监局分别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形成讨论稿,6月28日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市监局公平竞争性审查,形成送审稿,经县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报送至中共南陵县委第26次县委常委会审定,会议研究通过后发布。

四、重点内容

《南陵惠尔投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共分7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和管理;第三章运作方式;第四章投资审议程序和条件;第五章投资退出和费用;第六章风险控制和监督;第七章附则。各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南陵惠尔投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文稿。

解读机构:南陵县财政局(地方金融局)

解读人:尹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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