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公安)

发布时间:2021-11-03 11:03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元)
5.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费   [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居留许可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不满一年400
一年(含)至三年800
三年(含)至五年(含)1000
增加偕行人每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
减少偕行人200/人次
变更200/次
       ②永久居留申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③永久居留证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申请费1500
证件费300
丢失、损坏补办600
       ④出入境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100
       ⑤旅行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50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价费字[1993]164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字[1993]164号 120
       ②出入境通行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号 一次15
多次80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 往来港澳通行证60
往来港澳签注一次15、二次30、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80、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二年)多次120、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160、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240
前往港澳通行证40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 一次有效40
五年有效200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 8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6]352号 往来台湾通行证60
往来台湾签注15

6.外国人签证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3]392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按照国别对等、非对等签证收费标准执行
7.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公通字[1996]89号 申请费50
证件费200
政策咨询 我要问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5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