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深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若干举措(讨论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19年10月22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条例》共七章72条,内容涉及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202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会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梳理了《条例》评估发现的创新举措、问题及建议,印发《进一步做好〈条例〉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21〕7号),要求各地区认真研究借鉴评估发现的部分创新举措,推出更多利企便民、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2021年5月,为进一步推进《条例》落实落细,加快打造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协同”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的发展生态,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条例>落实落细若干举措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55号)。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于2021年7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条例>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四最办〔2021〕10号),县“四最”办及时予以转发,并对各项举措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工作任务作出部署和要求。
二、起草过程
为因地制宜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县领导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及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深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文件的落实效果,县政府办公室先后于8月5日、8月13日两次就《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开发区管委会、各镇和县直及驻陵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按照对应上级文件和便于工作的原则,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多次调整和修改,并经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最终形成今天的讨论稿。
三、起草的主要依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21〕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若干举措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55号),《芜湖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若干举措的通知》(芜四最办〔2021〕10号)。
四、主要内容
《举措》共有二十一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包括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贯彻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鼓励推进使用金融机构保函等内容。
(二)进一步完善招投标与政府采购政策。包括取消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中不合理的设定、免收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加强评标评审评审专家管理、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落实制度规则清理长效机制、开展政府采购相关领域专项清理等内容。
(三)进一步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包括督促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预防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等内容。
(四)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组建县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设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开展2021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等内容。
(五)进一步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包括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支持力度、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等内容。
(六)进一步引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发展。包括充分发挥各类商协会作用、支持会展类商协会参与会展经济、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内容。
(七)进一步提高政策制定实施的科学性精准性。包括健全完善政策制定过程中企业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严禁执法“一刀切”、打造南陵县政策直达平台等内容。
(八)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包括加快“皖事通办”平台与投资项目及工程建设项目系统深度融合、整合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事项、实现全县免费代办服务全覆盖、建立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等内容。
(九)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便利度。包括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全面推开企业简易注销等内容。
(十)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包括加快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完善综合窗口设置、贯彻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内容。
(十一)进一步推进“一网通办”。包括加快推动电子营业执照与南陵县电子证照体系对接融合、加快国家下发的70类工程标准电子证照全量制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等内容。
(十二)进一步优化公用事业服务。包括积极推进“203”办理制度、施行并联审批和承诺备案制、拓展水电气并联审批平台服务功能、优化政企数据获取方式、贯彻落实芜湖市延伸高低压电气接入投资界面财政支持政策、公用事业服务信息公开及收费标准等内容。
(十三)进一步试点实施分阶段申领施工许可证。在全县范围内选取部分项目试点实施分阶段申领施工许可证。
(十四)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包括探索“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互联网+监管”等内容。
(十五)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包括深化综合监管分类执法改革、推进柔性监管执法、打造南陵县“免罚清单”制度体系3.0版、建立专项工作推进机制等内容。
(十六)进一步加快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针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持续开展清理工作。
(十七)进一步完善破产案件审理“繁简分流”。包括落实破产案件“繁简分流”规定、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常态化府院协调联动机制等内容。
(十八)进一步优化执行工作。包括加快“涉民营企业”资产处置进程、依法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内容。
(十九)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包括制定《南陵县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等内容。
(二十)进一步创新企业服务。包括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推深做实“1%工作法”等内容。
(二十一)进一步推进工业经济发展。包括出台《南陵县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标杆示范培育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南陵县推进工业发展“天地”行动三年计划实施意见(2021-2023年)》,推动工业企业做大做优等内容。
五、发文方式
建议以县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形式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