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校车运营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06 11:07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一、背景和依据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南陵县于2018年春季学期全面取缔社会车辆(面包车)接送学生,采用校车和公交车全覆盖接送学生。校车主要是2015年成立的南陵县永安校车有限公司,在许镇、籍山、弋江等3个镇运行,公交车在全县8个镇运行。2021年累计接送学生6326人(校车3159人、公交3167人)。财政奖补标准是2010年定的原来奖补给社会车辆(面包车)的标准,每位学生每年补贴400元,县、镇财政1:1分担。校车公司、公交公司一直向校车办反映,连年亏损。2021年春季学期,县政府对校车奖补标准调整为每位学生每年补贴800元,但校车公司仍然向县校车办报告亏损。

根据南陵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要求,县校车办委托安徽振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南陵县永安校车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校车运营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遵循合理性、适度激励和渐进实施原则,按照政府加大扶持、校车公司节约成本、学生家长适当负担的基本要求,为使校车公司能在“保障运转、合理利润”的基础上,为学生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接送服务,特制定《南陵县校车运营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保障全县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规范校车服务行为,加强校车运营财政补贴管理,促进校车企业稳定持续发展,为学生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接送服务。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研定,原校车奖补方案暂定半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县镇财政1:1分担,每生每学期400元。运营中,校车公司、公交公司均多次向县校车办报告运营亏损,校车运行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上放学乘车交通安全不能有效得到保障。

为明确规范校车运营奖补办法,提升各公司运营安全服务理念,县校车办根据新形势下校车运行管理的需要,制定了《南陵县校车运营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办法(讨论稿)》,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了由县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交通局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2022年1月14日至18日通过易政网征求了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1月17日再次召开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进行讨论修改,并于2022年1月21日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目标

规制成本及财政补贴合理反映校车公司提供校车服务的正常需要,在“保障运转、合理利润”的基础上,具有适度的激励和约束效果,以鼓励校车企业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并逐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

五、主要任务

1.县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校车服务安全运营管理考核;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校车企业进行成本规制,确定用于规制的成本指标,并设定标准值。负责按学年委托审计机构对校车企业收支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并按成本指标标准值核算标准成本;负责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加强对校车运营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内部审计监督。审计结果报县审计局确认。

2.县财政部门:会同县教育局确定成本规制指标,并设定标准值。根据校车企业每学年收支运行情况及标准成本,提出财政补贴建议额度,报县政府审定。

3.县审计部门:县审计局加强对县教育局内部审计监督与指导;在开展教育系统审计时,将校车运营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纳入审计监督范围。

4.校车企业:根据年度财务审计核实的财务数据,按本办法要求填制“成本规制信息表”,对表中的每项信息说明对应的数据来源,并对报送的相关数据准确性负责,供财政等部门核实。

六、创新举措

1.明确成本指标的具体计算、指标标准值的设定、各项成本的核定。

2.明确了车辆费用控制数(含人工成本、燃油消耗、折旧与摊销、保险费、保修、年审等费用)、配套费用及管理办公费用控制数(含管理人员工资、人员保险、智能管理费系统流量费、办公费用等)。

3.明确财政补贴数额:县教育局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上一学年校车企业收支运行情况及标准成本进行审计。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对审计结果进行确认,提出补贴建议额度,报县政府审定后,列入县教育局部门预算。

县教育局根据校车企业上一学年校车企业收支运行情况及标准成本核算出单公里成本补助金额,并按校车在各镇行驶总公里数分镇核算补贴金额,县、镇按1:1承担。

安徽省运泰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客运公司公交车过渡期内接送学生补助仍执行原标准,每位学生每年补贴400元,县、镇按1:1承担。

县、镇财政每年5月、10月按照公里数比例分两次预拨校车运营财政补贴资金,学年终了后,按经审定后的财政补贴额度和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4.明确考核奖励数额及奖励方法:校车运营企业按实际投入校车数固定资产原值为基数,给予8%收益作为考核奖励设“安全优质服务运营奖”,南陵客运公司所采用正规校车按投入车辆数(参照校车公司)的百分比同等享受校车运行“安全优质服务运营奖”;南陵客运公司过渡期中公交车接送学生另设10万元“安全优质服务运营奖”,具体考核按《南陵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附后)考核发放。校车“安全优质服务运营奖”奖励金额县、镇按1:1承担,公交车“安全优质服务运营奖”10万元由县财政承担。

5.明确校车接送线路开通由各镇校车办负责审核,凡车辆上座率不足40%的线路,原则上该线路不予开通。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县财政部门在校车企业财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启动校车运营成本规制、收入核定及财政补贴确认工作。

2.校车管理部门有权对企业提供的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包括校车企业填制的“成本规制信息表”与其提供的数据来源是否一致,以及通过核对原始凭据、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校车企业提供数据的客观性进行核实。

3.根据国家、省、市文件关于学生接送要求,决定给予安徽省运泰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客运公司公交车接送学生过渡期2年。2024年春季学期必须采用正规校车运营接送学生,若到期不能采用正规校车运营接送学生,需主动退出学生接送工作,并由县政府批复有资质的校车公司接替。

4.自2022年1月起,县校车办不再审批幼儿园自购校车。现有幼儿园自购校车由各镇确定具体过渡期。过渡期中,各镇制定幼儿园自购校车奖补及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幼儿园自购校车的日常管理。过渡期结束后,由校车公司收购民办幼儿园自购校车,幼儿园学生由校车公司统一组织接送运营工作。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县教育局

解读人:黄从礼

联系电话:0553-6839601

互联网邮箱:4178642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