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小海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工委,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及驻陵各单位党组(党委):
县委决定:
曹小海同志任何湾镇党委书记,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党委书记职务;
陈向阳同志任县政协党组成员、县政协机关党组书记,免去其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问胜同志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县公务员局)副部长、县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赵亮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党委书记;
章青林同志任县商务局党组书记;
潘为群同志任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陶鹏飞同志何湾镇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周卫民同志家发镇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陈金喜同志县政协党组成员、县政协机关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王贤云同志县商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王孝国同志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职务。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