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南陵县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机制》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陵县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机制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学合肥、比长丰”部署要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强化有效投资,优化供给结构,创新项目落实,切实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服务监管职能,推动从“载体管理”向“载体+行业管理”转变,引导行业主管部门在投资工作上积极担当、主动作为,特制定该工作机制。
一、主要任务
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达产一批”的要求,紧扣项目谋划、洽谈、落地、建设、竣工等关键环节,编制三年滚动计划,加强重点项目全周期、全链条管理。
(一)提升项目谋划水平。对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求,围绕省、市、县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在产业升级、创新驱动、基础设施、功能提升、生态文明、社会治理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强重大项目谋划论证,不断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动态调整更新,有序滚动实施。聚焦“5+X”(5即快递智能装备、高性能新材料、电子电器信息、绿色低碳环保、农产品深加工)新兴产业,加大“双招双引、双培双带”工作力度,建立招商—落地—建设—投产“工作闭环”。
(二)加速推进项目落地。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投入,把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推动“标准地+承诺制+最多跑一次”综合改革全覆盖,创新审批模式,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水保、节能评价、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确保“拿地即开工”。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服务围绕项目转”,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三)加快促进项目达产。全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强化在建项目施工监管,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整理和依法统计等工作。项目建成后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工程决算、档案归档等工作;强化延伸服务,解决从竣工到正式投产过程中存在的其它问题,确保项目尽快达产、达效。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监测分析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分行业项目库,及时做好新项目入库,细化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序时进度。建立重点项目月度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分析行业投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落实分级调度机制。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四级调度机制和“三重调度”(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事项)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推进情况随时调度,及时发现问题、精准解决问题,并将调度情况及时报送至县发改委。县发改委要及时汇总梳理,筛选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的重大项目(事项),提请县政府专题调度。(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发改委)
(三)优化督查考核机制。县督查室要严格督查督办,组织督查组督查开工情况、推进情况、入统情况,每月通报督查结果并报县委、县政府,并每月跟踪督查问题解决情况。县投资促进中心要定期督查新签约项目履约情况,及时跟踪已签约的项目进展情况,常态化开展签约重大项目专题调度,确保项目早日落地见效。县发改委每月对项目进展、行业投资、问题解决等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在有关会议上通报。(责任单位:县督查室、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发改委)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项目服务。县投促中心要创新招商政策工具,提升招商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项目商谈、签约跟踪服务,推动尽快落地。县直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协调服务,对涉及项目审批、投资、规划、土地、环评、能评、水保等有关政策,加强指导协调,创新思路,积极帮助支持。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要落实“办好一件事”投资体制改革,加大审批协调督办力度。县经信局牵头组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立政策宣贯、问题梳理、领办代办、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等一站式、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效率。(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务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经信局)
(二)强化要素保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做好土地保障,督促指导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尽快完成成片开发方案、城市控规方案、土地组卷报批等工作,争取已上报方案早日获批;牵头建立县土地要素保障会商协调推进机制,聚焦规划选址、用地计划、生态红线等堵点、难点问题及时会商办理,最大限度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要。县财政局要做好县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保障,会同县发改委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各类财政性资金支持,并牵头建立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积极拓宽市场化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三)强化属地责任。各镇、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征地拆迁、土地报批、备案审批、施工环境保障等前期工作,主动为项目单位提供政策咨询、程序引导、业务指导等全方位服务,推进项目尽早开工纳统。(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投资统计。县统计局要加强对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及项目统计人员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投资统计工作水平。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和县直相关部门要主动指导项目单位,按时按要求完成统计资料报送工作,切实做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统筹协调。县发改委要统筹协调全县项目建设、投资运行等工作,加强入库项目管理,并会同县统计局建立工作通报机制,按月分行业、分区域通报项目和投资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统计局)
附件:重点行业投资工作分工表
重点行业投资工作分工表
序号 |
行业 |
重点投资领域 |
责任单位 |
1 |
工业 |
制造业 |
县经信局 |
电力建设 |
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
||
2 |
服务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县经信局 |
科学研究和科学技术服务业 |
县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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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 |
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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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和物流 |
县商务局、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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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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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类 |
医疗卫生 |
县卫健委 |
教育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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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和娱乐业、住宿业 |
县文旅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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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和社会保障;居民服务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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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林水与生态环境类 |
农、牧、渔业 |
县农业农村局 |
水利设施 |
县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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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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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地产及其他行业 |
房地产开发、乡镇建设 |
县住建局 |
棚户区改造 |
县征收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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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城市建设 |
县重点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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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 |
县自规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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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园林 |
县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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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气热的生产、供应 |
县水务局、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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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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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交通基础设施类 |
铁路;机场(通用机场) |
县发改委 |
公路;水运;桥梁 |
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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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及配套工程 |
县重点处、县城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