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2-05-11 15:32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5月10日,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

按照通知,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

另外,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20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90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

政策咨询 我要问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5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