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振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公安局党委:
县委决定:
陈振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陶涛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大队长(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三里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徐波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许镇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丁雷同志任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象征同志任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戴峰同志任县公安局许镇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吴飞同志任县公安局三里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管旭东同志任县公安局何湾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许斌同志任县公安局家发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家发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李庆林同志任县公安局家发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蒋建武同志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家发派出所所长职务。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