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启云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6 15:59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县人民法院党组:

接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芜组干一〔2022〕39号文件,市委组织部决定:

提名胡启云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请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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