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费计算的问题
前期物业费计算的问题
回复:前期物业费计算的问题
作者:前期物业费计算 (2019-03-15 22:56:26) 电话: QQ: Email:33416788@qq.com 点击数:311 回复数:1
在城东某个小区购房,要求签前期物业协议,前期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不是必须要向发改委申请并公告了之后才可以签吗? 还有前期物业费的普通住宅是按政府指导价收取,而非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费计算规则是怎么定的?政府有没有指导价?还是物业公司自己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还有南陵县物业管理,是如何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是如何划分的? 最后,关于这个前期物业费的问题我是第3次在政民互动上发帖咨询,前2次发帖咨询,居然不发布我的贴?在点”提交留言“”的同时,录视频为证, 请相关部门一一解答 |
1 楼

作者:南陵县发改委 (2019-03-20 09:11:14) 电话:6823381 QQ: Email:115039492@qq.com
你好!感谢你对南陵物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现对您的帖子回复如下:
一、对于前期物业协议中符合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费,需要向县发改委申请备案后,方能正式实施收费。
二、根据《南陵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的性质和服务内容、物业服务的不同阶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1、普通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2、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3、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前期物业普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和市场调节价。
非普通住宅(商铺、别墅、排屋等高端住宅等)的前期物业费属于实行市场调节价部分,不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为物业企业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与业主协商制定。
三、关于普通与非普通住宅的划分是根据省级相关文件制定,详见《南陵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文件可在政府网“价格收费”栏目搜索。
如您还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电话:68233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