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2022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的通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南陵县2022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南陵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文件精神,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芜湖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规定,更加有效地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防灾减灾、大气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提升我县人工影响天气能力,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开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需求引领,提高科学作业、精准作业、安全作业能力,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在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活动及应急工作中的服务保障作用,为建设“强优美富”美好南陵,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监管责任。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气象局,以下简称县人影办)要组织开展常态化人影作业工作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完善人影作业应急服务预案,扎实开展作业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人影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做好作业人员岗前培训、作业装备维护保养、弹药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人影工作安全责任措施落实落地。
(二)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能力建设。开展地面作业装备、辅助作业装备建设,完善地面作业安全体系。增加地面作业装备,建设高性能火箭作业装置、地面烟炉和燃气炮;配备辅助作业设备,布设信息采集终端、实景监控系统和安全射界图。完善地面作业安全体系,配备人影弹药安全存储保险柜、储运箱、火箭发射装置安全锁和固定作业点电子围栏。
(三)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作业。在全球气候变化大背景下,极端气候事件发生频率仍然较高,2022年我县发生区域性、阶段性干旱等极端天气的可能性较大,对农业生产仍然可能造成严重影响。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县人影办要抓住有利时机,科学、精准、安全组织开展人影作业,缓解或减轻气象干旱对本地区农业生产的影响;积极有效开展森林防火、改善空气质量、重大社会活动保障等人影应急作业服务。
1.作业方式
本县以地面火箭、地面催化剂播撒系统作业为主。其中:
火箭发射系统3套、地面催化剂播撒系统2套。
2.作业时段
地面作业时段为 1-12月。根据实际要求,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科学研判,抓住有利时机,组织实施火箭、地面催化剂播撒系统等地面作业。
3.作业站点
2022年我县报空军参谋部航管局批准的地面火箭作业站点3个。具体位置和作业方式见下表:
作业点 |
东经 |
北纬 |
作业方式 |
籍山镇气象局 |
118°19′25″ |
30°54′07″ |
地面火箭 |
三里镇孔村 |
118°16′45″ |
30°45′50″ |
地面火箭、地面催化剂播散系统 |
何湾镇绿岭村 |
118°07′25″ |
30°50′54″ |
地面火箭、地面催化剂播散系统 |
4.作业区域
南陵县境域范围内。
重大活动保障时,根据需求,在保障区域及其上游地区,开展人工消减雨作业试验。根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需要,按照长三角区域跨省(市)作业联动机制,在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等省(市)实施跨区域作业。
5.作业量
结合近三年我县实际作业情况,2022年计划实施地面作业15点次,发射火箭弹50枚,燃烧地面焰条100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人影办职能和作用,全面加强对本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区域协调,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落实财政保障。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划,完善以地方政府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将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作业和维持等相关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三)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做好上岗证年检工作,作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四)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县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影作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积极做好作业人员岗前培训、作业装备的维护保养、弹药采购等工作;县财政局根据年度作业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人影作业相关经费;县公安和人武部协助配合完成人影作业弹药的运输、储存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要将人影作业工作纳入县安全监管体系;各作业点所在地镇政府协助做好作业时的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