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的行动方案(讨论稿)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2019 年 5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 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 号),明确要求“实施增品 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2019 年 12 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 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皖办 发〔2019〕22 号),文件要求“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2020 年 12 月 21 日,时任省委书记李锦斌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 强调要加强“食安安徽”品牌建设。2021 年 10 月 22 日,芜湖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行动 方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21〕44 号),文件要求全力推进芜湖 市“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 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县食品产业发展, 强化“食安安 徽”品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食品产业升级,结合我县实际,特 拟定《关于做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的行动方案》(讨论稿)。
二、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南陵县市场监管局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 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21〕 44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起草了《关于做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2022 年 2 月 24 日通 过易政网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 会成员单位,县税务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征求意见;2022 年 2 月 28 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2022 年 4 月 25 日经县司法 局完成合法性审查;2022 年 4 月 25 日完成公平竞争审查,最终 形成了《关于做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的行动方案》(讨论 稿)。
三、主要内容 《关于做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的行动方案》(讨论 稿)共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阐述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从打造“食安安徽”品牌、夯 实品牌创建基础、强化品牌认证评价、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 品牌支撑能力 5 个方面,提出 20 项主要任务,并明确有关单位 责任分工。
(三)保障措施。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加 大支持力度,围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强化跟踪调度、 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发文建议
建议《关于做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的行动方案》(讨 论稿)通过审议后,以县政府办名义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