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防错纠错容错实施办法(试行)》(讨论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三个区分开来”为干部干事创业划定了“三条底线”,这三条底线既是容错的边界,也是干事创业的“负面清单”。为激励我县广大干部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根据芜湖市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深做实“百千万”工程扎实开展“六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芜集体经济办〔2020〕2 号)、芜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农工〔2021〕8号)和中共南陵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村级“两计划两提升”工作的实施的方案的通知》(办〔202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陵县实际情况,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本《实施办法》(讨论稿)。
二、起草过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起草《实施办法》(初稿)。初稿完成后,于2022年4月6日征求了县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并修改完善。在8月15日县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指导委员会会议上征求了意见和建议,经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了讨论稿。于8月29日提交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于9月2日分别通过易政网和县政府网站征求各镇及各有关单位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5章18条和附件3个,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实施办法》制定目的及依据、适用范围2条。适用范围为从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县、镇、村干部,具体情形包括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项工作部署、决策流程、政策制定、风险防范、合同履约及监管、政策兑现等情形。
第二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防错机制、纠错机制和容错机制3章12条。突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实施前、重大事项决策前,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查评估,组织专家评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风险跟踪、预警、研判和管控,及时有效防范化解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落实集体经济发展村级主体责任,村级党组织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纠正,主动自我纠错,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对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和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外部环境变化等出现失误的,可以视情容错免责或减责。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包括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实事求是,认定予以容错免责的干部,在干部提拔任用相关审议中不受影响,县委办牵头负责解释和生效时间4条。
第四部分,附件3个。包括南陵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容错正面清单、南陵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容错负面清单和南陵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及重大事项清单,明确了具体事项。
四、发文建议
本《实施办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建议以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