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陵县2022年推进田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0 10:51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南陵县2022年推进田长制工作要点》经县总田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

2022年9月29日


南陵县2022年推进田长制工作要点


2022年,县田长制办公室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南陵县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推深做实田长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田长制组织体系,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耕地保护责任,从“体系建立、任务督导、目标考核”等方面开展工作,确保“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提升耕地保护工作成效。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二)分解下达任务。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意见》、《南陵县涉农奖补补贴联审机制》、《南陵县全面推进田长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田长制四项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细化田长制实绩考核细则、南陵县镇村级田长巡田等制度,全面完善田长制配套制度建设。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四)建立耕地信息化管理。试点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信息化管理体系,做到“数、图、线”一致,落地上图,逐步建立耕地电子身份证,全面掌握每一块耕地的数量、质量、生态以及耕地利用等基本情况。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完成区域试点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五)实时监测耕地资源变化。以国土“三调”数据为基础,做好年度变更调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精准掌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地类、面积、属性、耕地质量等变化情况。

完成时限:2022年底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六)强化耕地用途管制。按照耕地优先序,严格管控耕地与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进出转换的规模、布局、时序等。组织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按程序落实耕地转出、转进,加强对全县耕地进出平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合理合规的农业结构调整不影响耕地保护任务落实。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

(七)开展流失耕地找回工作。根据科学引导、分类处置的原则,稳妥有序找回流失耕地。国土“三调”之前流失的耕地,依据国家部署,逐步找回;国土“三调”至2020年9月之间流失的耕地,制定找回流失耕地方案,明确时间表,签订承诺书;2020年9月以后流失的耕地,“零容忍”立改立行,采取就地整改和异地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落实整改。已突破耕地保有量目标的镇,根据实际情况,抓紧落实流失耕地找回工作。将找回流失耕地纳入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并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督导。

完成时限:按时序推进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八)大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开展全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同步开展我县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宜耕后备资源调查工作,建立全县耕地后备资源库。全年建设补充耕地不少于900亩、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再利用不少于1470.3亩。鼓励各镇积极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对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提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因地制宜实施“旱改水”提质改造工程。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对标对表“六严禁”,运用综合监管平台,为基层田长日常巡查、情况判定、信息上报、及时处置等提供信息化支持,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行政监督机制。

完成时限:实时推进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坚决制止借土地流转之名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坚决制止破坏耕地耕作条件的行为,及时调整不符合严格管控“非粮化”要求的农业扶持政策,重点向粮食种植主体倾斜。加强耕地撂荒监测,监督乡镇政府要采取流转、代耕代种及托管等措施恢复耕种。强化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耕地租赁监管,监督经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

完成时限:实时推进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坚持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实践探索。统筹整合相关资源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打造集耕地质量提升、生态涵养、面源污染防治和农田生态环境改善为一体的绿色农田。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二)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耕地质量监测网点布局,按时发布年度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报告。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编制全县耕地质量等级变化评价报告。到2022年底,全县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与2021年相比有所提升。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三)开展工作运行情况评估。对镇、村级田长制日常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田长制办公室设立及配套制度建设、公示牌设立、宣传工作开展、巡田员队伍建设、田长和巡田员巡田工作、信息报送、问题处置等情况,巡田结果纳入田长制年度考核内容。

完成时限:2022年每月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十四)严格耕地保护执法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从严处罚。重点查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挖湖造景、违建“大棚房”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违法状态,最大限度恢复耕种,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对性质恶劣的重大典型案件,由县级立案查处或挂牌督办,处理结果公开通报。集中处理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完成时限:全年度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五)强化信息宣传引导。制定南陵县田长制宣传活动方案,广泛宣传田长制工作和耕地保护政策。举办田长制工作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大力宣传各镇成功探索经验和问题破解思路。通过新媒体多种渠道,开展宣传进乡村等系列巡讲活动,引导群众全面了解“田长制”,提高群众全面遏制“非农化”,制止“非粮化”的参与度和知晓率。

完成时限:实时推进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十六)加强资金保障力度。充分整合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收入等,加大耕地保护和地力补贴力度。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实行耕种补助、保护激励和异地补偿制度。进一步提高新增耕地收储和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项目的奖惩力度。谋划好年度预算工作,积极推进将田长制和耕地保护有关工作列入预算计划,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

(十七)严格耕地监督考核。将县政府对镇政府田长制工作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将年度耕地保有量纳入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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