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义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工委,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县委决定:
叶义文同志任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县公务员局)副部长,免去其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俞师龙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范连城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
徐辉同志任县民政局党委委员;
王勇同志任县水务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
朱金宏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免去其南陵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