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荣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公安局党委:
县委决定:
张荣贵同志任县公安局行政审批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翟剑斌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植龙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胡庆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奎湖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徐强同志任县公安局奎湖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仰礼山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朱明秋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伍本华同志的县公安局行政审批室主任职务;
免去董辉同志的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