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峰、刘永军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7 16:47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县人民政府党组:

县委决定:

提名何峰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提名免去刘永军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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